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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贵州民族大学数据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23 10:20:3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贵州民族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基本原则,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坚持公平、公正基本原则,确保接收工作科学合理、程序规范。

(三)坚持信息公开基本原则,确保接收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

二、招生计划

2027年接收推免生计划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形式

招生计划

备注

070100

数学

全日制

4

申请者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071100

系统科学

全日制

4

125500

图书情报

全日制

4

三、接收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并获得所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符合报考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8日前,推免生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按规定进行报名、缴费、志愿填报。 

五、复试通知

2026年10月9日,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以下称“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六、资格审查

学院将审查考生相关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考生须确保资格审查材料真实有效,并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核时间:

2026年10月12日8:30—12:30  贵州民族大学南校区A6-108室 

(二)提交材料内容(提交复印件,现场审核原件)

取得我校复试通知的推免生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 本人学生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在校期间学业成绩证明原件(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及复印件。

3. 符合规定的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 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见附件)。

七、复试

(一)复试组织方式

1. 复试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

2. 复试时,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确保“三随机”要求,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

内容/项目

地点

备注

2026年10月12日

14:30开始

综合面试

A6-411、A6-438

贵州民族大学南校区

面试候考室:A6-338

特别提示:复试考试务必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完成相关环节,若迟到30分钟及以上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三)综合面试内容

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素质8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阅读测试2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不计入复试成绩。

(四)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总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学院将在复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且思政考核结果为“合格”的考生中,在计划接收人数内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复试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拟录取前,学院全面审查拟录取考生的各项报考资格材料,确认无误后,方可上报拟录取名单。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1.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

2. 2027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或受到处分的。

3.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4. 体检不合格的。

5.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6. 未经公示的考生。

(三)提供虚假信息及复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一经查出,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方被我校录取。

(五)学校审批、省招生考试院初检和教育部最终录取检查通过后,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中对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的拟录取考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体检

在拟录取阶段,拟录取考生须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提供相应体检报告。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细则若与国家、贵州省及学校相关政策不一致,则以国家、贵州省及学校相关政策为准。

(二)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数据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网站,以便获取贵州民族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最新信息。

十一、咨询电话

贵州民族大学数据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培养科

电话:0851-88929764 (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2:00、14:30-17:00)  

联系人:李老师 电子邮箱: gzmuwork@126.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数据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邮编:550025

网址:https://sxgc.gzmu.edu.cn/

 

 

贵州民族大学数据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6年9月22日

贵州民族大学2027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docx


一审:李    荣

二审:王自强

三审:刘   璐

 

终审:余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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