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教务处的要求,兹有杨宇航、陆梅芳、阮欢、孙泽辉、马祥迪、周降波、钱为东、周永鹏、龙胜伟、陈俊宇、彭勇、杨青、班辉、朱东东、王宇超、李瑞鑫、张仁权、邹星月共18名同学,由于其自己的特殊原因,根据《贵州民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学校即将给你退学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你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请你于2021年10月25日前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意见,并于2021年10月26日10时到贵州民族大学新校区数据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会议室(门牌号:A6-338)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到将视为你自动放弃陈述和申辩机会,并等效于学校已经听取了你的陈述和申辩。
联系人:方老师;联系电话:13984336153
数据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二0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