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贵州民族大学数据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往届学生杨青、班辉、朱东东、龙胜伟、周家翔、孙泽辉、周永鹏、周降波、杨宇航、陆梅芳、阮欢、陈俊宇、钱为东、李瑞鑫、张正华、马祥迪等共16人,截至2022年11月,仍然不符合毕业条件,本科修读年限已超过6年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规定,学校拟对本院以上16名学生作出退学处理决定。现在特此公告,公告时间期限10天。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五十五条规定,请以上16名同学于2022年11月25日前,向学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意见,学院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新校区A6栋306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88924672。联系人:方老师。逾期未作陈述和申辩,将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申辩机会。学校将按照程序对这16名同学作出退学处理。
学院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的要求,特拟定本公告及《关于某某某同学的退学处理告知书》(以个人为单位),将陆续通过学院网站、通过经过学校相关部门备案的QQ群、通过学生个人邮箱等多种途径送达至学生本人。请相关同学一定要注意陈述和申辩的时间节点。时间节点过后,学院将第一时间向学校教务处提交相关退学处理的文件和材料。
贵州民族大学数据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2年11月16日